杭州商標注冊的原則如下:
一、宜早不宜遲
我國實行申請在先的原則,所以商標注冊要趁早。
一方面,因為商標的資源有限,早一天注冊可以增加注冊的成功率,避免盲審的“撞車”現(xiàn)象。
另一方面,杭州的商標注冊周期需要一年左右,遇到駁回和異議會更長。如果使用中的商標沒有被核準注冊,會有很大的安全隱患?,F(xiàn)實中,很多商標糾紛就是由此產(chǎn)生的。 二、自愿注冊原則
注冊自愿原則是指商標使用人是否申請商標注冊取決于其本人的意愿。根據(jù)自愿注冊的原則,商標注冊人對其注冊商標享有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三、一切從自身實際情況出發(fā)
不管是委托杭州的代理機構申請還是自己報名,都要保留自己的意見。從自己的實際情況出發(fā),不要盲目聽從中介機構和網(wǎng)上信息的建議。所以要求商標申請人具備一定的商標知識。 四、拿到證書之前最好不要大規(guī)模投放廣告
商標注冊不可能百分百成功。建議杭州商標注冊人在拿到證書之前不要大規(guī)模打廣告,以免浪費;當然,還是需要根據(jù)企業(yè)自身情況來確定;最好的辦法就是盡快注冊,盡快領證。 五、使用在先原則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十九條的規(guī)定,兩個以上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應當在同一天對在先商標的申請進行初步審查并予以公告,對在先商標的使用進行初步審查并予以公告,對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予以駁回。在與其他類似商標權的知識產(chǎn)權(如專利權、著作權)發(fā)生沖突時,這一原則往往起著重要的決定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