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沒有要求商標轉讓時必須簽訂商標轉讓合同,但為了保護相關當事人的權益,簽訂商標轉讓合同是各方的共識。那么簽訂商標轉讓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
1.轉讓人必須是被轉讓商標的實際所有人。僅有包含轉讓人名稱的轉讓商標注冊證或受理通知書不足以證明轉讓人對轉讓商標的所有權,需要再次查詢轉讓商標。
2.受讓人應當關注擬轉讓的商標是否存在許可、質(zhì)押等權利瑕疵。
3.轉讓方是否將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近似商標一并轉讓。但是,未經(jīng)實質(zhì)審查的注冊申請不得一并轉讓。
4.在簽署商標轉讓合同的同時簽署商標轉讓申請表;不能同時簽訂的,應當在商標轉讓合同中增加轉讓人的相應義務。
5.如果受讓方急于使用轉讓商標,可以同時在轉讓合同中增加商標許可條款,即在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批準轉讓商標的轉讓申請之前,轉讓方許可受讓方使用轉讓商標。
6.在商標轉讓合同中,可以同時轉讓多個商標。建議以附表形式列出轉讓商標的名稱類別、申請?zhí)柣蜃蕴枴?/p>
7.如果轉讓合同雙方都有中國企業(yè),合同必須加蓋中國企業(yè)的公章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