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是會計工作的一個重點。也是從事財務會計工作,最常需要考慮的財務模塊。但是在實際的財務工作中,要想了解稅收,就要提前充分了解稅收的相關知識和最新的稅收法律法規(guī)。
資源稅法將于9月1日起施行!這些政策要點需要了解。
資源稅作為稅種之一,也是一個需要我們深入分析的稅收內容。下面,丁丁伯德將帶你詳細了解資源稅的相關概念和會計處理內容。
1.什么是資源稅?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開發(fā)應稅資源的單位和個人為資源稅納稅人。有164個資源稅項目,涵蓋所有已發(fā)現(xiàn)的礦物和鹽類。
資源稅法規(guī)定有兩種征收方式:從價征收和數(shù)量征收。納稅人應當向應稅產品開采或者生產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資源稅,資源稅按月或者按季申報繳納。不能按固定期限計算的,可以分次申報繳納。
資源稅屬于應交稅費科目。
二、企業(yè)生產經營中資源稅的會計處理:
1.企業(yè)生產自己使用資源稅的應稅產品,當生產完成并轉移到車間使用時:
借款: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等。
貸款:應交稅費-應交資源稅。
2.企業(yè)取得免稅礦產品時,應當編制下列會計分錄:
借:材料采購。
貸款:應交稅費-應交資源稅。
3.企業(yè)在實際經營中,取得銷售資源稅產品收入時,應當編制下列會計分錄:
借:產品銷售稅和附加費。
貸方:應交稅費-應交資源稅。
4.企業(yè)真正繳納資源稅時,應當編制下列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資源稅。
貸款: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