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關于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
2022-01-06 09:31:43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4號)要求,為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建立合理有序的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制度,根據(jù)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現(xiàn)就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關于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一、遠程辦理渠道一、遠程處理通道

為進一步拓展網(wǎng)上辦稅事項方便納稅人,我局將于2020年3月27日起為本市納稅人開通手機、網(wǎng)頁等遠程辦稅渠道,全面實現(xiàn)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

為方便納稅人在不同高峰時段高效、便捷、有序地完成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稅務機關已通知各扣繳單位和納稅人分批次、分階段辦理年度匯算清繳,并要求納稅人盡可能按照通知的時間段辦理。如果在此期間因工作繁忙等原因確實不方便辦理,可以在年度匯算期間向稅務機關預約,也可以通過網(wǎng)上辦稅(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和WEB)辦理。

二.現(xiàn)場處理渠道

為支持疫情防控,請納稅人盡量選擇“非接觸式”征稅方式,通過網(wǎng)上稅務局(包括移動個人所得稅APP、WEB)辦理年度匯算清繳,并按規(guī)定享受稅務機關提供的申報表預填服務。確需當場辦理的,可以到為用人單位工作的區(qū)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辦理(不為用人單位工作的,為戶籍所在地或經(jīng)常居住地)。為向納稅人提供優(yōu)質高效的現(xiàn)場納稅服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在各區(qū)稅務機關設立了專門的稅務所(特區(qū)),接受上門申報。詳細地址清單見附件1。

三.郵寄申報渠道

需要郵寄申報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的納稅人,請于2020年6月30日前以國內快遞方式將申報表等納稅信息一式兩份郵寄至用人單位所在地(用人單位不工作的,戶籍所在地或經(jīng)常居住地)指定的稅務機關。請在申報表中清晰、準確、完整地填寫相關信息,尤其是姓名、納稅人識別號、有效聯(lián)系方式等關鍵信息。如果您填寫的申報信息不正確或提供的信息不完整,稅務機關將聯(lián)系您進行更正并再次郵寄。郵寄納稅申報表的具體日期以郵政部門收寄的日期為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市稅務局指定受理郵寄納稅申報的稅務機關名單見附件2。

如對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有任何疑問,請登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個人所得稅改革專欄、深圳稅務及官網(wǎng)或撥打12366咨詢。稅務機關將竭誠為您服務!感謝您的理解、支持與合作!

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wǎng)站:https://etax.chinatax.gov.cn

個人所得稅APP下載二維碼: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

2020年3月27日

我們的優(yōu)勢
上門服務

支持POS機刷卡

最快1小時上門交接資料

專業(yè)服務

具有10年以上財務工作經(jīng)驗

嚴格按照新三板財務標準做賬

價格透明

拒絕隱形消費

價格全稱透明合理

支付隨心

支付寶掃碼支付、POS機刷卡

微信掃碼支付、現(xiàn)金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