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認為既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還在審核公司成立時的資金,為什么不多寫注冊資本,以顯示公司的戰(zhàn)斗力呢?于是注冊資本上百萬、幾千萬甚至上億元的公司迅速成立。
公司注冊資本雖然采用認繳制,但仍然有效繳納,但并不意味著注冊資本金額可以隨意增加。訂閱系統(tǒng)不是任意的。公司章程必須記載注冊資本數額、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出資期限、出資方式等內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必須對公司章程進行登記,并公布記錄的有關事項。這意味著認繳制度并沒有減少股東出資的責任,減少股東的法律責任,只是放寬了登記的前提,賦予了股東籌集和運用登記資金的自主權。在鼓勵企業(yè)家的同時,也要求企業(yè)家更加謹慎地對待投資額。
因為在實繳制下,股東是被迫繳完南京注冊公司的過程資本的,股東也會根據自己的融資能力來確定金額,所以在清償負債時,股東不需要用額外的財產來清償。實收制在一定程度上也有降低股東操作風險的弊端,當然也會出現欺詐性投資,這里就不討論了。認繳制度實施后,實繳金額仍然是強制性的,這就要求股東根據自身的融資能力和預期的經營狀況,謹慎確定出資額,這對股東的自律性提出了很大的挑戰(zhàn)。
因為在認繳制度下,股東對南京注冊公司流程負責的方式沒有改變,在股東認繳的出資額范圍內負責。如果股東為了讓公司看起來斗志昂揚而隨便增加注冊資本認購金額,而忽略了自身的融資能力和可能性承受能力,那么在公司負債時,會給股東帶來難以承受的清償輿論壓力。
所以,經理們,認購公司注冊資本并不自大,注冊公司也不是鬧著玩的,不能后悔怎么來的。因此,建議公司股東在認購出資時不要自大。要考慮自身的融資能力和承受可能性的能力,在道德上認繳出資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