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注銷程序中,
1.成立清算組。
二、在清算管理工作中。
清算組應在成立工作日內移交給公司,并執(zhí)行以下工作流程:
1.公司變更注冊地址,轉讓財產;
2.打破公司的會議工作流程;
3.扣除負債,清理債務;
4.分配剩余財產;
5.公司取消主體資格,吊銷執(zhí)照。
3.通知債權人申請債務。
四、明確指出清算方案。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分配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明細后,擬明確提出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討論或由部門決定。
清算公司注冊地址變更的主題如下:
1.清算成本;
2.員工收入和應付員工保費;
3.應付稅款;
4.償還債權債務。
5.剩余財產的分配。
六、清算結束管理。
1.清算組完成分配后,應當對清算結束進行聽證,并報股東會或者部門批準后,申請注銷公司主體資格,吊銷許可證。
2.工商總局收到銷戶相關文件并立案;申請取消新聞稿(三次);
3.申請注銷許可證;
4.申請工商行政管理銷戶備案,先轉讓股權。股權轉讓程序:股權歸公司股東所有,因此轉讓款可能會立即記入公司股東的賬戶,這無疑與支付你銷售的商品是一個道理。如果是外資融資導致股權,如果是公司股東法融資項目導致的,在注銷公司前應申請股東變更。
5.是否有兩種:公開轉讓,所以價格會不現(xiàn)實;系統(tǒng)轉讓,即股權轉讓給當前控股公司的股東,合資公司的臺北財團法人股東變更為財團法人股東。這只是身份優(yōu)勢的改變,股權不會改變,這樣價格會因為緊急轉讓而遭受很大損失,否則原公司會故意放棄,否則公司股東很難和諧。